野史秘闻,古代女人生孩子为何不给丈夫看?

菲菲郎

在医疗条件很差的古代,生孩子确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,所以古人说生孩子是“过鬼门”。有时因为难产或者产后大出血,许多孕妇性命不保。这在当时当然被视为不吉利的事情,是血光之灾。因此在生孩子的时候,作为一家之主的丈夫,顶立门户,自然是要回避女人生孩子的情景了。

为了减少孕妇死亡率,古人在分娩方式方面进行了许多有益的摸索,如现代孕妇喜欢的“剖宫产”,即民间所说的“剖腹产”,中国早在二千多年前已出现。

既然古人视孕妇分娩为“不洁”,包括丈夫在内的男人自然都得回避,在早期,甚至忌讳在家生产。古时并没有去医院生孩子的做法,那怎么办?古人往往会设一间临时产房,供分娩用。

产房设在哪,怎么布置,各个朝代并不一样。东汉王充《论衡·四讳篇》记载,秦汉时期一般是“舍丘墓”、“庐道畔”,即在坟墓和道路旁边,搭一草棚子作为临时产房。在分娩前,将孕妇移入其中,生下孩子满月后,才可以抱着孩子回家住。

现代不少母亲在回答孩子“我是从哪来的”提问时,往往会说“在路边捡的”,或是“大树丫掉下来的”一类话,忽悠小孩子。究其语境源流,便与早期产房设于户外有关,孩子生在路边的临时产房内,不就是“在路边捡的”吗?

临时产房内所设简单,一般地上铺层稻草、麦秸,作为产褥,故古代生孩子有“坐草”、“就草”、“在草”、“落草”这类叫法。在铺草时,古人还要念相应咒语,据陈自明《妇人大全良方·坐月门》,宋元时咒语是这样:“铁铁当当,非公所当,是王一言得之铜,一言得之铁。母子相生俱蔑铁,急急如律令。”

到了魏晋南北朝时期,孕妇分娩场所出现变化,多在家中生产。这或因为梁东昏侯萧宝卷的所作所为。萧宝卷有四处游走的习惯,却又不想让人看到,每次出行之前他就派人驱赶所经之途的老百姓,有待产孕妇之家只好将路边的临时产房改设在家里了。

《南史·齐本纪下》记载,有一孕妇未离开路边产房,结果惨遭萧宝卷“剖腹看男女”。自此,在路边野外设临时孕妇风俗有变。但对屡生不育的孕妇,分娩时只能放在室外,乃至田间、水沟边,一直到清代此俗尚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