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代花木兰官至提督嫁给下属最终遭摒弃
思思
花木兰代父从军的故事,在中华大地上流传了一千多年,可谓妇孺皆知。迪斯尼公司耗巨资制作的卡通片《花木兰》,更是使花木兰的美名传遍了全球。
本文说的是一位清代军中的“花木兰”,她改扮男装从军多年而无人识破,因能征善战而拿到了荣誉,得到了长官的提拔。她与一名部下交好,并生了儿子,但在后来被那个男人所抛弃。这一记载见诸清末书法家、篆刻家、金石收藏家张祖翼所著的《清代野记》一书。

由于这个陈某吃苦耐劳且任劳任怨,不久就被提拔入营做了士兵。他在频繁的战事中总是奋勇当先,舍生忘死。经过十年的征战,陈某因为作战勇敢,屡建奇功,获得了朝廷赏赐的“巴图鲁”勇号(“巴图鲁”乃满语baturu的译音,为勇将、英雄之意),官至记名提督,隶属于时任陕甘总督的左宗棠管辖之下。
“花木兰”曝光 左宗棠怕牵连低调处置
陈某升任记名提督不久,麾下就调来了一位掌管书牍的文员。此人姓朱,本是安徽籍书生,因屡试不中愤而从军。这个朱某仪表堂堂,儒雅俊逸,为人处世也恭谨谦和,彬彬有礼,长官陈某很器重他,对其甚好,关爱有加。
一天晚上,兴致勃勃的陈某把朱某召到家里喝酒,饭足酒酣之后,作为长官的陈某趁着酒意,突然提出让朱某陪寝。朱某大惊,断然拒绝,陈某顿时拔刀威胁,说若是不答应就当场把他杀了。为了保命,朱某只得违心接受,陪寝长官。
然而令朱某匪夷所思的是,宽衣解带之后,自己的长官陈某竟然是个女人!于是,又惊又喜的他欣然“屈从”,干柴烈火,一点就着。从此,朱某每晚都到长官的住所就寝,两人卿卿我我如胶似漆,俨然一对地下夫妻。
俗话说,若要人不知,除非己莫为。同僚们很快就发现了朱某和长官的这种特殊关系,对他都很鄙视,以为他是降低自己的人格,曲意奉承,做了长官的同性情人——因为谁也想不到陈某竟然是女人。
纸是包不住火的。没多久,陈某怀孕了,肚子一天天地大起来,而她又怕事情败露,不敢贸然找医生堕胎。眼看将要临产生子了,事情很难再掩盖下去,她就把朱某找来商量对策。但朱某也束手无策。无奈之下,他就鼓动她以木兰从军的例子,主动向顶头上司左宗棠禀告,如实地陈述事情的经过,争取宽大处理。
身为陕甘总督的左宗棠听了陈某的禀报,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,还以为自己听错了。是可忍,孰不可忍?在自己的眼皮子底下,竟然会有如此怪诞的事情发生,且为军纪所不容。当他怒气冲冲地准备将这件事情据实上报朝廷的时候,却被帐中的幕僚阻止了。幕僚说,当初陈某作战勇猛,获赐“巴图鲁”的勇号,正是您向朝廷报的战功,如今朝廷要是认为她欺罔天听,怪罪下来,恐怕您也逃脱不了干系,搞不好引火烧身,还不如私下把事情就地解决了,不可对外声张。
左宗棠一听,觉得幕僚所言极是。他把这一对男女找来,让朱某从此改用陈某的名字,代替她的职位,而陈某就此恢复女儿身。
为丈夫所嫌 “花木兰”携子迁居异地
朱某因祸得福,轻而易举地捡了个记名提督的官位。这个朱某作为男人之幸运,简直与黄梅戏《女驸马》中一出大牢便不费吹灰之力成为状元的李兆庭有的一比。

不过,得以坐享其成、僭代了记名提督一职的朱某,却慢慢开始嫌弃陈某,认为她肤色太黑,脸上又有瘢痕,体形也太过壮实,缺乏女性的轻盈婀娜之态与面如桃花之美。于是,他渐渐起了异心,对陈某冷淡了许多。后来,左宗棠率军收复新疆,朱某立下了一些战功,遂趁机请求恢复了本姓,还纳了两个貌美如花的小妾。
陈某自然是气急败坏,打破了醋坛子。但她今非昔比,早已无权无势,无法再行干涉。而且她也深深明白,如果事情闹大了,自己绝对没好果子吃。于是,她携带所有家财和儿子,远走高飞,迁居异地,从此与朱某一刀两断,再无瓜葛。
记载此事的《清代野记》是一本文人笔记,此书在例言中说:“凡朝廷、社会、京师、外省,事无大小,皆据所闻所见录之。”其涉及清代咸丰、同治、光绪、宣统四朝事,有重大历史事件、典章制度;有宫闱秘事、官场轶闻、优伶义举、书贾著书、艺人绝技、挽联巧对及各色人等的生存情形,森罗万象,无所不包,俨然一幅晚清社会生活的全景图。
